子公司重整进入实质阶段,法院指定联合管理人推进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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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重整进入实质阶段,法院指定联合管理人推进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2026-02-09
法院已正式指定联合管理人团队,将全面接管债务人财产并推进重整相关工作,标志着子公司重整程序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其相关金融负债及投资关系也受到市场关注。

  2月5日,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核心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棒杰”)近日收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苏1091破1号《决定书》,法院已正式指定联合管理人,负责扬州棒杰重整阶段各项相关工作,标志着扬州棒杰重整程序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根据法院《决定书》内容,此次指定的重整联合管理人为北京天达共和(南京)律师事务所、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江苏有限公司、上海再生律师事务所联合体与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周巍担任管理人负责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联合管理人将履行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及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财产状况、决定内部管理事务、管理和处分财产、代表债务人参与法律程序等核心职责,并向法院报告工作,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据悉,此前扬州棒杰已进入重整程序。2026年1月30日,扬州经开区法院裁定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对扬州棒杰的重整申请,2月3日棒杰股份曾披露相关公告;而棒杰股份自身也处于预重整阶段,2026年1月5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决定对其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公开信息显示,扬州棒杰作为棒杰股份光伏业务重要经营平台,目前金融负债敞口本金余额约6.3亿元,该部分负债全部由棒杰股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棒杰股份直接和间接向扬州棒杰投资5.05亿元,且提供资金支持约6.5亿元,是扬州棒杰的重要债权人。

网站编辑:沐宸

子公司重整进入实质阶段,法院指定联合管理人推进相关工作(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