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0日,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尔雅”)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6〕2号),就已查明的违法事实拟作出行政处罚,并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
早在2025年4月18日,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郑继平先生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5002号、005202500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正式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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